

资 质 要 求 |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业 绩 要 求 |
企业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份(2013年至今)。近5年内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均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近5年内完成过2座以上(含2座)类似大桥的勘察设计。 |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负责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道路设计工作。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负责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工程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概、预算工作。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且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近5年内负责过2座以上(含2座)三级及以上公路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近5年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测量工作。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近5年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地质勘察工作。 |
信 誉 要 求 |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勘察设计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及因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建设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通报期内)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资信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财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分值 |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0分 | ||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
c.投标人的信誉 | 5 分 | ||
d.勘察设计大纲 | 20 分 | ||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 |||
e.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15 分 | ||
f.对招标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 | 15分 | ||
g.拟进行的科研课题 | 5 分 | ||
h.工程造价初步测算 | 10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
|
||||||
2.8 |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
|
||||||
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
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分值 |
|
|||||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j.投标价 |
10分 |
|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两 名 |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0分 | 近五年完成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基本要求6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5分,最高10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基本要求2.4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4分,最高4分 | ||||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每人满足基本要求得0.36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12分,每人最高0.6分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分 | 满足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否则得0分 | ||||
d | 勘察设计大纲(20分) | ||||||||
i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周期进度计划安排 | 8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 | 3分 | 一般,得基本分1.8分;较好,得1.8-2.4分;好,得2.4-3分 | ||||
勘察设计周期进度计划安排 | 5分 | 一般,得基本分3分;较好,得3.5-4分;好,得4.0-5分 | |||||||
ii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8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4分 | 一般,得基本分2.4分;较好,得2.4-3.2分;好,得3.2-4分; | ||||
进度保证措施 | 4分 | 一般,得基本分2.4分;较好,得2.4-3.2分;好,得3.2-4分; | |||||||
iii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合理 | 2分 | 一般,得基本分1.2分;较好,得1.2-1.6分;好,得1.6-2分 | ||||
后续服务的保证措施得力 | 2分 | 一般,得基本分1.2分;较好,得1.2-1.6分;好,得1.6-2分 | |||||||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 |||||||||
e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15 分 | 对本项目理解全面,设计思路清晰,针对性强 | 15分 | 一般,得基本分9分;较好,得9.0-12.0分;好,得12-15分 | ||||
f | 对招标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 | 15分 | 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的认识及关键技术充分掌握,分析合理,措施到位 | 15分 | 一般,得基本分9分;较好,得9.0-12.0分;好,得12-15分 | ||||
g | 拟进行的科研课题 | 5 分 | 结合工程实际、便于推广,科研课题效益明显 | 5分 | 一般,得基本分3分;较好,得3.5-4分;好,得4.0-5分 | ||||
h | 工程造价初步测算 | 10分 | 取费合理、工程造价计算现行规定 | 10分 | 一般,得基本分6分;较好,得6.0-8.0分;好,得8-10分 | ||||
i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l)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增加1%扣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